母亲失联20多年起诉3子女要求陪伴!亲情在人生中占据着重要位置。然而,并非所有母亲都如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无私奉献。李女士是一位六十多岁的母亲,她在二十多年前离婚后,与婚生的两儿一女失去了联系。多年来,姐弟三人与李女士互不来往,感情逐渐疏远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李女士感受到了亲情的重要性,但无法联系到子女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。
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,对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。原来,李女士有一定收入来源,并不需要子女在经济上支持她,但她希望通过起诉的方式修复与子女的关系。由于二十多年的母爱缺失,三个子女对李女士充满敌意,不愿与她见面。法官从已为人母的大女儿入手,告知她尽管母亲有过错,但毕竟给予了他们生命,也养育了他们。希望大女儿能理解母亲当年的不易,并带头包容年迈的母亲。
经过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,大女儿最终带着弟弟妹妹主动与母亲见面。面对面交流时,李女士真诚地表达了心中的愧疚,表示不需要他们在经济上赡养,只希望能与子女建立联系。随后,李女士主动撤回了诉讼,这是多年来一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交谈。姐姐承诺会带着弟弟妹妹经常去看望母亲,慢慢修复他们的亲情关系。通过调解,法院不仅解决了法律问题,还帮助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理解和化解了多年的隔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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